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7-29 09:09:22
2514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是指從事醫療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等活動的單位,必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的許可證。根據《好順佳財稅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并持有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
以下是取得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基本流程:
申請:申請人向省政務大廳環保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材料。窗口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如符合受理條件,進行下一步。
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初審意見》;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中,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行政服務中心領證窗口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需要注意的是,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五年。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于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
以上是關于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相關信息。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咨詢。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