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11-12 08:50:21
5505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北京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的辦理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經營場所。
最近三年未受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無其它嚴重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出版局規定的其它條件。
有從事此業務的相關人員。
北京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的辦理流程通常如下:
申請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須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確保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相關部門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頒發許可證。
辦理北京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通常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應當包含“出版物零售”)。
企業章程(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無需提供)。
公司章程修改案(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無需提供)(復印件1份)。
股東(董事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原件1份)。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北京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的辦理地點為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
與北京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相關的政策法規主要包括:
申請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須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16〕第10號,第十一條)。
本規定規范出版物發行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明確出版物批發、零售、出租、展銷等活動的許可條件、程序和責任。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經過審核后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許可證。
《出版管理條例(2020 修訂)》對出版活動進行了規范和管理。
《北京市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管理條例》對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出版活動進行了規定。
< 上一篇:北京出口貨物運輸代理資質
下一篇:北京辦理涉密資質申請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