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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8: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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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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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山西朔州醋生產許可證,大致需要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申請人可以通過山西政務服務網或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企業開辦全程網辦”系統注冊登錄,填寫設立、變更(備案)等相關信息,并自行選擇網上辦理或服務中心窗口辦理。
申請企業可在山西省政務服務平臺“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項下已有產品類別中,任選一類產品“發證”情形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辦理。若遇問題請撥打咨詢。
山西省食品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簡述如下:
辦理營業執照。
登錄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
選擇網上服務→食品生產許可。
注冊賬號并填寫申請信息。
上傳規定材料(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等)。
等待審核與現場核查。
核查通過。
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
在山西朔州,目前已知的一些知名醋企包括:
山西水塔老陳醋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紫林食品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醋生產許可證的要求和標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生產場所:企業應具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廠房、原輔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和化驗室。生產用廠房能滿足原料處理、種曲(外協的除外)和制曲、液化及糖化、酒精發酵、醋酸發酵、淋醋、調配、滅菌處理和灌裝(包裝)的工藝要求。具備防蠅、防鼠、防蟲等保證生產場所衛生條件的設施。
必備的生產設備:釀造食醋或配制食醋的生產企業均必須具備下列生產設備:
原輔料加工設備(篩選、破碎、蒸煮設備等)。
種曲(外協提供的不要求)、制曲設備(或酶法液化、糖化設備)。
酒精發酵設施。
醋酸發酵設施。
淋醋設施。
貯存設備。
滅菌設備。
灌裝設備和包裝設備。僅以酒精為原料的食醋生產企業可不要求1~3項生產設備以及相應的生產場所和設施。食醋產品在滅菌后應在密封狀態下灌裝。生產瓶裝食醋的企業必須具備有效的自動或半自動的洗瓶、消毒設備,具備有效的自動或半自動的瓶裝灌裝設備。
產品相關標準:GB 2719-2003《食醋衛生標準》;GB18187-2000《釀造食醋》;SB10337-2000《配制食醋》;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企業生產食醋所用的原輔材料必須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食用酒精應符合GB10343-2002食用酒精標準;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配制食醋中釀造食醋的比例(以乙酸計)不得少于50%,必須使用食用級冰乙酸(符合GB1903-1996《食品添加劑 冰乙酸(冰醋酸)》),并具有合格證明。
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酸度計;蒸餾裝置(僅以酒精為原料的液態發酵食醋不要求);分析天平;干燥箱;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微生物培養箱;生物顯微鏡;滅菌鍋。
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山西朔州醋生產許可證的真偽: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政務服務平臺:您的位置:首頁 服務 登記注冊 全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網 食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信息查詢 特殊食品企業信息查詢 特種設備 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計量 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全文公開系統 國家計量授權查詢系統
SC查詢網:sc認證查詢網|食品生產許可證查詢網是一個提供國內QS生產許可和SC生產許可證查詢服務的平臺,為食品生產企業和個人提供全面、及時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查詢服務
關于山西朔州醋生產許可證的監管政策,主要有以下方面:
《山西老陳醋保護條例》對山西老陳醋的生產經營、傳統工藝和知識產權保護、文化傳承、技術創新以及監督管理等活動進行了規定。
山西老陳醋生產應當具備特定的工藝特點,包括以高粱、麩皮為主要原料,以大麥、豌豆、稻殼、谷殼為輔料;以大曲作為糖化發酵劑,經酒精發酵、高溫固態醋酸發酵、熏醅、淋醋,入缸或者池伏曬、撈冰陳釀等工藝釀造;陳釀期12個月以上;不使用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
加強對山西老陳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等的保護。山西老陳醋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規范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鼓勵山西老陳醋生產企業使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證明商標注冊人應當向社會公開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并對該商標的使用進行管理。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侵犯山西老陳醋知識產權的行為,如未取得山西老陳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注冊登記,或者產品不符合山西老陳醋國家標準,使用山西老陳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或者“山西老陳醋”名稱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山西老陳醋傳統釀造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鼓勵山西老陳醋釀造技藝的代表性傳承人通過收徒、技藝展示等方式,開展傳承、傳播活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山西老陳醋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和“山西老陳醋”名稱的規范使用管理,依法查處侵犯山西老陳醋知識產權的行為。產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山西老陳醋國家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山西老陳醋生產企業有特定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申請注銷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注冊登記,并向社會公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發現山西老陳醋生產經營者有違反本條例規定情形的,應當依法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未按照規定履行監督檢查等職責等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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