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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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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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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營業場所:需要有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證明的固定營業場所。
營業設施:具備必要的營業設施,如傳真機、直線電話、電子計算機等設備。
注冊資金: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金。
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其中,“必要的導游”是指由不低于旅行社在職工總數20%且不少于3名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持有導游證的導游。
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滿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申請人向區 (市)縣)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向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相應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旅游管理組織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審核其資質,最終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申請人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相應窗口領取同意設立旅行社的批文以及《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不設立旅行社的批文。
申請人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國家旅游局指定銀行開設質量保證金專業賬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存款期限不少于1年,或提供提供額度不少于20萬元的銀行擔保,銀行擔保期限不少于1年。
營業執照。
章程。
法人身份證和履歷表。
經營場所證明文件,如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復印件。
營業設施、設備的證明或者說明。
具體能夠設立下來所需要的時間還是要看客戶本身的情況。包括是否有充足的人員,計調人員和三名導游,是否有滿足要求的場地及配套硬件設備等等。
《旅行社條例》: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旅行社條例》規定,從事經營旅游業務的企業和個人,必須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經營旅游業務。
《海南經濟特區旅行社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門負責本經濟特區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
補充信息
質量保證金: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如果是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公司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臨時本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攜帶正本去旅游局指定銀行存入質保金。
場地與設施要求: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指擁有相對穩定性及足夠的營業用房。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如設立國際旅行社還應包括業務用汽車等。
人員要求:有經過培訓并持有省以上旅游行政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持有《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部門經理或業務人員,其中設立國際旅行社的,有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3名,設立國內旅行社的,有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1人。
文件要求:申請書,其內容包括申請設立旅行社的類別、中英文名稱和設立地、企業形式、投資者、投資額和出資方式;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報告名稱和呈報申請的時間。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旅行社章程。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證書。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經營場地證明(房產證明或租房協議)。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變更與終止: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在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換領或者交回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省級管理權限調整:《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將旅行社設立審批等省級管理權限調整由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管理機構在重點園區范圍內實施的決定》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決定將17項省級管理權限調整由相關重點園區管理機構在重點園區范圍內實施。
網絡經營:通過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的,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和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旅行社的營業執照和業務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全部信息或者營業執照和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清晰圖像文件,以及旅游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為旅行社提供交易服務的,應當核實旅行社的資質,并在產品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相關信息;未經核實,不得提供交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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