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9-24 09:38:19
4078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上海自貿區范圍內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對于變更申請,上海自貿區范圍內食品經營者在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根據業務需要,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有關事項的,不含跨區域變更經營場所。
今年 2 月份,浦東新區在自貿區內調整適用《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由審批改為備案。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申請乳制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每臺設備的具體放置地點、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實現網上核驗的,申請人不需要提供本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材料。
從事食品經營管理的,應當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其經營管理的食品安全負責。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
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
上海自貿區范圍內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提交《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以及《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申請乳制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明確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試點范圍,梳理辦事方式、辦事流程,引入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書配合“證照同辦”模式,全面推行電子證照,強化后續監管工作。通過升級改造現有審批系統,開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專區,不斷提升“證照同辦”。
今年 2 月份,為切實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浦東新區在自貿區內調整適用《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由審批改為備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 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落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任務的通知》(國市監注發〔2021〕36 號)要求,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
為了規范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活動,加強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相關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但銷售食用農產品、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上海自貿試驗區全面實施告知承諾改革,對普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不再進行現場核查。
改革后,自貿區內食品經營企業僅從事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活動的,取得經營范圍含“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活動,無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上海自貿區范圍內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條件、簡化許可流程、縮短許可時限,加快推行電子化審批,不斷完善許可工作體系,持續提升食品經營許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經營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等,結合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實際,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權限。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信息化建設,在行政機關網站公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權限、辦事指南等事項。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信息平臺實施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全流程網上辦理。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與紙質食品經營許可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經營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等,結合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實際,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權限。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信息化建設,在行政機關網站公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權限、辦事指南等事項。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信息平臺實施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全流程網上辦理。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與紙質食品經營許可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今年 2 月份,為切實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浦東新區在自貿區內調整適用《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由審批改為備案。
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上海自貿試驗區全面實施告知承諾改革,對普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不再進行現場核查。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的部署,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順應食品經營領域新發展,適應基層監管需求,解決企業相關政策困惑,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加強相關管理。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的部署,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順應食品經營領域新發展,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工作,推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公布了相關規定。
本記錄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制定。本記錄表應當結合相應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要求使用。
< 上一篇:自貢建筑資質變更多少錢,建筑資質變更流程
下一篇:自釀白酒營業許可證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