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辦學許可證能否合作辦學
:一般情況下,無辦學許可證不建議合作辦學。
法律規定:
-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幼兒園、學歷教育、K12校外培訓、中外合作辦學等必須取得辦學許可證。
- 對于“實施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研學等有助于素質提升、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活動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以及面向成年人開展文化教育、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是否需要取辦學許可證存在爭議。
司法實踐:
- 在北京,對于培訓機構未取得資質簽署的教育培訓合同一般認定有效,但對于從事學歷教育或者中外合作辦學的機構未取得資質辦學簽署的教育培訓合同認定為無效。
- 在上海,法院傾向于認定無辦學許可簽署的教育培訓合同有效,但也存在個別無效案例,如吳某與蒯某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因吳某個人無相關從業資格證和行政許可。
- 在廣州,邱瑋等與廣州市王氏軟件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中,因公司未獲得相應審批許可,法院認定合同無效。
- 在深圳,多數情況下認定無辦學許可簽署的教育培訓合同有效,但也有因超越經營范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而被認定合同無效的案例,如深圳市匯博苑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與宋昆舉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合作辦學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中外合作辦學: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設立、活動及管理中的具體規范,以及依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審批與管理,有明確的適用辦法。
- 教育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外合作辦學秩序的通知》指出,要切實增強維護高校穩定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以引進優質教育資源為核心牢牢把握好審批入口關,加強高等職業教育階段中外合作辦學的政策研究和發展規劃,準確把握中外合作辦學的政策界限,進一步加強中外合作辦學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推進“兩個平臺”和“兩個機制”建設。
-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章程應當規定多項事項,包括名稱、住所、辦學宗旨、規模、層次、類別、資產數額、、性質以及財務制度、中外合作辦學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理事會等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權限、任期、議事規則等。
沒有辦學許可證合作辦學的風險
風險列舉:
- 民辦學校合作辦學可能涉嫌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風險,還有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風險。
- 由于對合作方的資信情況、真實目的不了解,容易落入對方預設的陷阱。例如安徽某英博學校與馮某合作開辦幼兒園,因各種問題產生糾紛,英博學校的訴求未得到支持,無法實現合作目的,同時不能因對合伙人的信任而草率簽訂投資協議,避免人財兩空。
如何取得辦學許可證
辦理流程:
- 因全國各地政策略有差異,具體要求請在辦理前咨詢當地有關部門。在申請辦學資質前,先確定培訓學校性質: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
- 對于營利性機構,需要先去教育局審批《辦學許可證》,再去工商局審批《營業執照》;對于非營利性機構,需要去民政局審批《民辦非企業》。
- 辦證周期包括名稱預核準辦理周期為7個工作日,有效期為6個月;消防備案審批周期為30個工作日;消防正式審批周期為20個工作日;辦學籌設申請審批周期為30個工作日,有效期為3年;辦學正式遞交審批周期為20個工作日。特別注意,等待審批期間,不得開展任何形式辦學。審批通過,頒發《辦學許可證》,沒審批通過的,書面告知原因。
- 具體流程包括確認辦學指標、確定場地、預核準、辦理消防許可證、資料辦理和提交、驗資報告、辦學許可證審批等環節。
- 以北京為例,對申請辦學許可證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擬任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的年齡、身體狀況、職稱或學歷、相關教育教學經驗,具有穩定的辦學經費,注冊資金,具有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的相對穩定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舉辦計算機專業培訓和其他專業性較強的培訓應具有相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或方案,有一定數量具有專業資質的財務人員、教師和專職行政管理人員等。
成功合作辦學的案例分析
中外合作辦學成功案例:
- 協和醫學院與美國約翰·霍普金斯醫學院合作。
- 北京師范大學與美國芝加哥大學合作設立國際漢語教育碩士項目,旨在培養具備國際視野、精通漢語教學和研究的高端漢語教育人才,推進中外教育間的文化交流與教育共享。
- 南開大學與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合作。
- 同濟大學中德工程學院獲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優秀案例”,經過20年的發展,在中德雙方共同努力下,學院成功實現了德國高等工程教育模式的本土化和可持續發展,培養了一大批具有國際勝任力的卓越工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