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5-27 15:09:09
3854
0元注冊公司 · 工商變更 · 公司注銷 · 地址掛靠
好順佳經工商局、財稅局批準的工商財稅代理服務機構,專業正規可靠 點擊0元注冊
在香港注冊公司時,股東和董事是兩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但他們之間存在明顯的區別。股東是股份公司的投資者,向公司提供運營資金,其購買公司所發行的股份;而董事是由股東委任產生,屬于公司的管理者,負責公司的日常業務經營。
股東的權利和責任-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權-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獲取股息- 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份- 優先認購公司新發行的股份- 公司清盤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股東會審議及通過年度審計報告- 通過股東會聘任或辭退董事、并決定有關董事的薪酬事項- 公司有盈利時,股東有權獲得公司派發的股息- 公司結業時(即清盤),在公司清還債務后,股東可以分配公司的剩余資產。
董事的權利和責任- 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及決策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每間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至少一位股東及一位董事。股東可同時兼任為董事。香港公司的股東和董事沒有國籍或者居住地區的限制,任何年滿十八周歲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或者公司法人團體都可以成為香港公司的董事以及股東。
股東的責任主要在于認購公司股份,保證公司有足夠的資本經營業務。只要股份繳足股款,股東對公司并無義務。但是,如果股東認購股份時只繳納了部分股款,當公司催繳股款或清盤時,股東必須繳納余數。
董事的責任則更為重大,他們必須以公司的利益為依歸,按照指定的目的行使他們的權利。在管理公司的時候,不能處于與個人利益和公司利益有沖突的地位,或者未經公司同意,利用職位之便為自己謀取私利。如果董事在處理公司業務時,因出現疏忽而造成損失,董事需要對公司負責。
股東和董事都是公司運營的重要角色,他們各自承擔著不同的責任和權利。在注冊香港公司時,需要詳細了解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以便更好地運營公司。
< 上一篇:香港注冊公司的缺點有哪些,香港注冊公司的好處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