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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 1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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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東|出乎意料,上海這份榜單教企業如何避免罰款
問企業最怕什么,罰款,當然是答案之一。
5月7日,在上海市司法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總工程師譚勛講述了與“罰款”相關的執法故事,他說:“消防隊員到一家企業檢查消防設施的設備,當他們打開消防水管時,發現水管損壞并漏水。”
依照《消防法》的規定,損壞經營場所消防設備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但最終,該公司并沒有收到罰單。
上海市輕微違法違規免檢名單工作會議現場。圖片由上海市司法局提供
企業能“逃過一劫”,得益于上海市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部門去年聯合發布的《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檢名單》。該清單規定,如果“每層樓不超過一個消防設備損壞,可以當場糾正”,輕微違規將不受處罰。
這家公司在上海并不是唯一一家這樣做的公司。截至2020年4月底,全年上海市行政執法單位對907起案件實施“免予處罰清單”,900多家市場主體受益。
印象中,行政執法部門總是“能罰無不”,到現在,卻清一色的逍遙法外,上海行政執法部門刀片向內這種自我革命,為了什么?
“不懲罰”會具體、明確嗎
2019年3月,上海發布了第一批輕微違法違規行為清單。《輕微違法違規行為清單》明確規定,對34項市場主體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可免收行政處罰,涉及廣告、經營規范、從業人員著裝、消防設備配置等多種情況。涵蓋工商、質量、食品安全、消防等領域。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中小企業和創新企業是許多輕微違規的主體,”上海司法局的一位官員表示。這些企業大多成立時間不長。合規意識和合規能力相對較弱,初次違規多為無心之過。一旦受到懲罰,必然會給企業的業務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許多輕微違法行為可以依法減輕或減輕行政處罰,如對輕微違法行為及時糾正,沒有造成有害后果,則不能進行行政處罰。
上海市司法局調查發現,在實踐中,對于一線行政執法人員來說,許多輕微違法行為“不會”、“不敢”免予處罰。原因有二。首先,執法人員很難在具體案件中界定“未成年人”。此外,政府還擔心“不處罰”會被貼上“行政不作為”的標簽。
針對這些現實問題,上海市司法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部門在廣泛聽取企業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對《行政處罰法》、《無行政處罰法》等有關交通法規和近20項專項規章制度的認真研究,對違法行為進行了精細劃分,形成了有罪不罰名單。
“在有罪不罰名單中是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不受處罰情況的具體和明確”,上海市局局長盧衛東表示,“不受處罰”這是行政機關有自由裁量權的一種,但不受處罰的法律一般原則,不容易操作,往往存在于其適用于一些執法人員的實踐中,適用影響豁免的規定。
清單的出現明確規定了可以免予處罰的具體情形,如違反《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發放購貨憑證或服務文件,第一次發現并能及時糾正而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免予處罰;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占用、堵塞或者關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超過兩個,并能就地恢復原狀的,可以免除處罰。
在這些規定中,“免予處罰”有詳細的操作程序,指導行政部門實施包容性審慎監管。今年4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還將“明確輕微違法經營活動的具體情節,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寫入其中。
“對一些小微企業免予處罰可以減輕其負擔;對一些上市公司免予處罰是為了避免由于疏忽造成的負面信息披露。陸衛東表示,免罪名單降低了不少企業經營的制度成本,對增強市場主體的法律獲得感將起到積極作用。
填補了傳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空白
2018年11月,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稱某醫療科技公司在其官網上使用了“韓國整形行業最權威的醫院,保護你的美麗”的廣告口號,并展開了調查。
根據《廣告法》的規定,這種廣告語言是不允許使用的,對于這種行為的罰款范圍是“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雖然公司是第一個違法的,情節較輕并積極配合案件機關的調查,并及時糾正違法行為;但即使按照最低限度,當事人也要承擔高達二十萬元的罰款,這無疑影響到中小企業。
接近調查結束時,上海市場輕微違法行為免罪名單上,較上市規定中,該案件屬于“廣告主自有場所或被媒體和互聯網首次發現”,符合情況的不予處罰,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向企業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
“傳統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較多的法律處罰幅度取決于處罰量的控制,如某一違法行為法律要處以不超過10000元的罰款,自由裁量基準往往側重于什么情況罰款3000元,什么情況罰款10000元,但幾乎沒有處罰為非案件制定規則”,上海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陶永華表示,因此,《行政處罰法》關于不處罰的規定長期以來一直是“休眠規定”。
在他看來,自由刑清單的引入填補了傳統刑罰酌定基準的這一空白。通過統一實施免予處罰標準,明確定了執行依據,使免予處罰有依據可循,有證據可查,有效地解決了執法人員在具體案件中面臨的“什么情況下可以免予處罰”的困惑,消除了“不處罰”將視為“行政不作為”、“重處罰”將視為“行政混亂”的擔憂。
一位顧客在上海M50文創園區購買文創產品。巨人YunPengShe
首先基于“有罪不罰名單”的做法,今年3月和5月,上海相繼實施了文化市場輕微違法行為有罪不罰名單和“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有罪不罰名單”,迄今為止,三個名單涵蓋了市場監管、文化、生態環境、消防等四個領域的執法,涉及廣告、合同、食品安全、產品質量、消防、藝術管理、空氣污染、并對固體廢物污染20余類,共61項免征。
“這兩個月,我市兩級執法機構,只有5起案件有罪不罰,數量少”,上海文化旅游行政執法總隊督查張勇表示,受疫情影響,很多文化場所和企業尚未恢復正常,通過制定有罪不罰名單,希望能夠釋放一個信號,表達行政監管的善意和耐心,我們將助力新興產業和企業發展,特別是中小企業。
繼續擴大,以便所有類型的輕微豁免都得到公平對待
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建設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生態環境保護成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上海也是如此。近5年來,上海市生態環境執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共下達行政處罰15858起,環境行政處罰2427起,總金額達1億元。僅2019年一年,每天就有2起罰款,121起查封和拘留,11起限制或停產。
既然環境保護的執法如此嚴格,為什么還要制定生態環境領域的豁免清單?
“對不造成環境損害的輕微違規行為不進行處罰,并給予容錯的空間,將有助于建立更有競爭力的業務環境。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吳啟洲表示,免罰名單的發布可以與指導服務和執法相結合,有利于充分發揮企業在生態環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引導企業積極守法。
外灘正在復蘇。巨人YunPengShe
“將不受處罰的行為具體化、規范化,為執法人員的執法提供明確指導,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我市生態環境優良、公平文明執法”,吳啟洲表示,開展靈活執法,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企業積極守法意味著對環境的違法行為,“將繼續嚴厲查處不符合免予處罰條件的環境違法行為。”
去年,李克強總理在關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只要競爭公平、監管公正、市場法治化,市場主體就能保持活力和競爭力。
“所有學習法律的人都知道,平等的東西應該被平等對待。這就是正義的本質。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羅培信介紹說,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將繼續配合行政執法單位,根據實際行業規定、執法情況,初步總結有罪不罰清單的實施情況和執行情況,并不斷完善,進一步將今后免予處罰清單工作延伸到其他行政區域,使各種輕微的有罪不罰問題得到公平對待。(人民日報中央廚房大江東工作室鞠云鵬)
(馬暢,岳宏斌)
上海企業行政罰款怎么做賬
雇主對雇員罰款合法嗎?所有我看到的
先看看這個案子
李先生是一家加工廠的技術工人。由于產量大,流水線作業,工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上班,所以工廠制定了非常嚴格的考勤制度。根據工廠的規章制度,遲到半小時視為曠工一天,工廠有權罰款員工500元。包括李先生在內的員工都知道這些規定,盡管他認為工廠的行為不好有道理,但李先生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因為工廠的福利還可以。
一天,李先生因為路上堵車遲到了半個小時。根據工廠規章制度,工廠對李先生罰款500元。但李先生認為自己不是故意遲到,為這個工廠會被罰款500元,感到很委屈。于是,李先生把這件事告訴了一個好朋友。李的好朋友告訴他,工廠無權處罰員工。即使在規章制度中規定了罰款,法律也沒有賦予雇主罰款的權利。因此,李先生有權拒絕工廠的罰款。
那么,事實上,組織可以對員工罰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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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觀點認為罰款是用人單位行使用工權利的體現,是用人單位合法的管理手段。在規章制度明確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罰款是有系統依據的,因此用人單位有權進行罰款。
另一種觀點認為,根據《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罰是具有相應權力的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用人單位不是行政機關,單位無權對職工進行罰款。
但第二種觀點比較合理,即單位無權對職工進行罰款,理由如下:
1. 法律沒有賦予雇主罰款的權利
雖然關于罰款的規定可以追溯到1982年,當時國務院頒布了《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但條例第11條規定:“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該條例第16條規定:“對工人的罰款數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超過其月標準工資的20。”但這一規定在2008年被廢除。此后,用人單位直接對職工進行經濟處罰失去了法律依據。因此,從法律上分析,用人單位經濟處罰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2. 一些地方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單位無權對員工進行罰款
根據《廣東省條例》2013年5月1日施行《勞動保障監督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對罰款內容有規定的,或者對扣除工資的規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由人力資好順佳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用人單位未經法律、法規規定,對勞動者處以罰款或者扣減勞動者工資的,由人力資好順佳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被罰款或者扣減工資的人員,每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看出,雖然在國家層面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單位無權對勞動者進行經濟罰款,但在地方法律法規層面,如廣東省,對上述問題都有明確的規定。可以說,在廣東省,用人單位無權對勞動者實施經濟罰款是很明確的。
3.罰款是行政處罰,應當由行政機關行使
從性質上分析,罰金是一種剝奪公民財產權的行為,在性質上屬于行政處罰行為。根據《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只有具有相應職權的行政機關才能享有行政處罰權,用人單位顯然不屬于行政機關,因此不能行使行政機關享有的行政處罰權。(曾Soo氣)
Haoshunjia: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其實可以采取另一種更合理的方法來達到懲罰員工的目的。例如,公司《員工手冊》中規定,如果當月員工遲到,當月績效獎金為80,或者扣除當月總出勤獎金。這樣的規定顯然比逾期扣款更合理,更容易得到司法機關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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